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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市八届人大四次会议第23号建议的答复
对市八届人大四次会议第23号建议的答复
李海平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推动矿山企业绿色发展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推广绿色开采技术,减少生态扰动
一是在5G网络搭建上。科学规划5G基站位置,增设微基站进行补盲。采用宏基站与微基站协同部署的方式,保障大面积的信号覆盖,资源利用率提升了15% - 20%。
二是在物联网监测系统部署上。在各类矿山开采设备上大量安装传感器。在矿山周边部署土壤湿度传感器、植被生长监测传感器、水质监测传感器、空气质量监测传感器,实现对矿山生态环境的立体式、全方位监测。
三是在推广无废开采工艺上。灵宝市政府对采用无废开采工艺的企业实施税收优惠,减免资源税、环保税等,降低企业运营成本;在新矿山审批和老矿山复产审核时,将无废开采规划与能力列为重要考量指标,促使企业加快技术升级。通过强化高校、科研院所合作,研发出新型的废石胶结充填材料,利用矿山自身的废石和尾矿,添加特制胶凝剂,制成性能优良的充填材料用于井下采空区充填。同时,积极引进高浓度全尾矿充填技术、井下废石就地转化技术等,为无废开采工艺提供技术支撑。
二、发展循环经济,提升资源利用效率
一是加强尾矿综合利用。在技术研发层面,灵宝市全力支持域内企业投身尾矿综合利用技术创新。鼓励企业聚焦尾矿制建材、贵金属回收等关键领域开展科研攻坚,如尾矿制沙、彩砂、钨矿粉、泡沫混凝土砌块的技术研发。同时,积极探索从尾矿中高效回收金、银、铜等贵金属的技术路径。灵宝市规划建设循环经济产业园,主要包括豫灵产业园和表面处理循环经济产业园等,该产业园以“废渣资源化、废水循环化”为核心目标,汇聚尾矿综合利用企业,促进产业集聚。
二是产业链协同,转“废”为“宝”。通过“三连炉”造锍捕金系统,有效回收铂、钯、镍、硒、铅、砷、锌等十余种有价元素。东方希望(三门峡)铝业公司以氧化铝生产过程中的分解母液和赤泥为主要原料,在亚洲率先攻克赤泥提取金属镓的技术难题,把提取的金属镓制造成三甲基镓等光电半导体新材料,实现了从原料按“吨”卖到新型材料按“克”卖的转变。灵宝市依托黄金冶炼伴生的电解铜资源,不断加强铜精深加工。华鑫铜箔将电解铜精深加工为电解铜箔,产品广泛用于多层印刷线路板、锂电池等高端领域。
三、加快清洁能源替代,降低碳排放
一是大力发展源网荷储一体化项目。源网荷储一体化就是以分散式风电、光伏等清洁能源为“源”,建设绿电专线为“网”,以用电企业为“荷”,配套建设储能电站调峰,实现清洁能源就近消纳。为助力工业企业绿色发展,进一步降低用能成本,2024年5月,省发改委印发《河南省工业企业源网荷储一体化项目实施细则(暂行)》,支持通过源网荷储一体化建设降低企业用电成本,助力风能太阳能资源等清洁能源就近就地消纳。按照市领导要求,我市积极推进源网荷储一体化建设。截至目前,我市已申报入库源网荷储一体化项目42个,总装机80.62万千瓦,其中申报主体不乏灵宝金源矿业、灵宝黄金、卢氏隆祥矿业等矿产开发企业。建议相关企业抓好政策窗口期,积极申报源网荷储一体化项目,通过建设风电、光伏等清洁能源,逐步替代柴油发电等高碳能源。
二是支持企业参与碳交易、碳汇造林。2024年,灵宝市完成秦岭东麓生物多样性保护和水源涵养生态保护修复项目人工造林1.53万亩,完成飞播造林4.18万亩,完成中央财政补贴农户造林项目营造林0.72万亩,完成森林抚育3.1万亩,义务植树280万株,参与人数52万人次。2025年,计划全年完成造林6.2万亩,森林抚育任务3万亩,完成义务植树280万株,打造困难地造林示范点1个,持续谋划绿色碳汇交易项目。
四、完善政策支持,强化监管机制
一是完善政策支持。继续培育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高能级创新平台,集成产业链上下游设计、生产、检测数据,提高企业自身研发水平和产学研能力,在新产品研发和创新工艺技术方面取得新进展。完善国投金城冶金河南省砷基新材料中试基地建设,推进高纯砷与砷化物生产早日产业化。继续实施三大改造项目34个,总投资112亿元,重点推动电子信息产业园、哈三联生物制药二期、宝鑫电子源网荷储一体化试点示范、鑫晟冶金装备制造数字化提升等项目加快实施,开展对标提升企业20家以上,打造对标提升标杆示范企业5家。
二是强化制度监管。开展矿山环境提升“护绿”行动。聚焦矿山生态遗留问题和治理效果提质升级,紧盯“消化存量”与“减少增量”,实现“动态清零”。持续加强矿山生态修复项目后期管护,压实属地乡镇和矿山企业管护责任,采取“人防+技防”方式,对已修复区域进行全方位、立体式巡查,涵盖边坡、平台、防护栏、警示牌、生态修复区域等各个关键部位。严格执行联审联批制度,将矿业权人履行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义务情况纳入采矿权审批范围,对拒不履行或履行义务不到位的,不予办理新采矿权延续、变更等手续。在矿山“护绿”行动中,明确乡镇政府属地管理责任、行业部门监管责任和矿山企业主体责任,督促矿山企业落实生态修复义务,做到依法开采、绿色开采。
2025年5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