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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市八届人大六次会议第35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6-06-08 09:45 来源:三门峡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作者:

对市八届人大次会议第35建议的答复

 

尊敬的柏莉代表:

接到您提出的“关于加大能源行业基层创新工作室支持力度的建议”后,我委高度重视,立即组织相关科室认真研究。经与市科技局共同研究,现答复如下:

为破解能源行业技术瓶颈、推动产业转型升级、培育高技能人才,我委联合市科技局紧扣科技管理核心职能,持续加大能源行业科技创新支持力度。目前市级科技部门虽未单独设立此类平台,但已依据国家、省、市各级科技政策,聚焦成果转化与人才培育两大关键环节精准发力,积极支持能源领域企业建设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重点实验室、中原学者工作站等各类科技创新平台,并依托高新技术企业培育、科技成果登记、科技计划项目等扶持政策,全力助推能源行业基层创新工作室提质增效、高质量发展。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聚焦成果转化推广,打通创新成果落地通道

一是培育创新主体,强化产业支撑。聚焦能源行业高质量发展,大力培育高新技术企业,目前我市能源行业高新技术企业已达14家,这些企业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将带动基层创新工作室开展技术创新、成果转化,形成“企业引领、工作室联动”的创新发展格局,助力传统能源产业转型升级。

二是规范成果登记管理,夯实成果转化基础。市科技局建立健全科技成果登记管理制度,明确成果登记流程、标准和要求,将能源行业基层创新工作室研发的成熟技术、“微创新”成果纳入成果登记范围,安排专人负责工作室成果登记指导工作,简化登记流程、压缩办理时限,确保工作室创新成果“应登尽登”,为成果推广应用奠定坚实基础。

三是强化项目资金扶持,助力成果产业化。近三年,市科技局共支持能源行业立项中央引导地方资金项目1项、市级科技项目7项,不断加速创新成果从实验室走向生产一线。

四是创新科技体制改革,激发成果转化收益分配激励。对职务科技成果完成人和为成果转化作出重要贡献的其他人员给予奖励。市科技局全面贯彻河南省职务科技成果赋权改革和单列管理改革精神,落实职务科技成果转化容错免责机制,推动建立职务科技成果资产单列管理制度,支持相关单位依托专业化技术转移机构设立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公司,探索“高校院所+转化公司+科创基金”的科技成果转化新模式,高校院所可从所设立的成果转移转化公司转化净收入单位留成部分中提取不低于15%的经费,用于机构能力建设和对在科技成果转化中作出突出贡献人员的奖励,按规定纳入本单位绩效工资总量管理。

(二)聚焦人才支撑,夯实基层创新人才根基

一是持续推进技能河南建设工作。加强能源行业人才培育,为基层创新工作室发展提供坚实人才保障。煤炭、电力节能、化工等能源领域人才培育已纳入全市技能培训重点范围,近三年,市科技局联合相关培训机构、重点企业共开展技能培训975人次,新增高技能人才65人。

二是加强省级科技领军人才培育。我市深入实施“中原英才”计划,支持能源行业科技创新人才、企业家申报中原科技创新领军人才、中原科技创业领军人才,市科技局针对重点人才开展政策宣讲、申报辅导。

三是加强创新平台建设。市科技局鼓励能源领域企业建设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重点实验室、中原学者工作站等创新平台,通过平台引才聚才,为基层创新工作室培养本土专业人才队伍,帮助企业攻克技术瓶颈,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

二、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是积极向上对接争取政策支撑。市发改委将全力协调按程序逐级向上建言献策,围绕政策倾斜、资金扶持、人才培育、创新成果落地转化等核心诉求,共同向市委、市政府汇报沟通,争取市级层面统筹重视与统筹保障;主动对接省能源局,全力推动能源行业基层创新工作室扶持相关诉求纳入省级调研谋划范围,力争早日获得省级顶层政策指导、制度支撑与资源倾斜。

二是深挖企业内生创新发展动能。市科技局将持续强化能源行业科技创新支持力度,不断完善成果转化推广体系,加大人才培育力度,依托各类科技创新平台和扶持政策,持续助推基层创新工作室高质量发展。

三是紧盯上级政策动态做好衔接。市发改委、市科技局将持续密切跟踪省级层面关于能源领域基层创新平台建设、技能创新扶持等相关政策动向,建立政策动态跟进机制,一旦省级层面出台专项扶持政策、资金补助、认定管理等相关文件,将第一时间联合相关部门研究制定我市细化落实方案,全力推动各项惠企惠基层创新政策直达快享,切实把代表建议转化为推动能源行业高质量发展的实际成效。

非常感谢您在百忙之中关心我市的能源建设,希望今后继续对我们的工作给予支持和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