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亲爱的网友您好,现对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根据三门峡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转发《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放开部分服务价格意见的通知>的通知》的通知(三发改收费〔2015〕144号)规定,您申请公开的《三门峡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三门峡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物业管理及规范物业服务收费的通知》(三发改收费〔2010〕436号)文件已于2015年4月14日废止。 另外,您咨询的三门峡本地关于物业服务现行的法律法规的相关信息,建议向物业主管部门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咨询,感谢您对发展改革工作的支持!
2023-09-12 11:56: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