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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居民如何认定为“煤改电”“电代煤”用户 已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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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电表户头是2023年12月新开,本年度(23年11月15日-24年3月15日)的采暖季采暖用电没有享受到“煤改电”(采暖用电每度优惠0.15元)的政策优惠,同时已确认本人所在村子其他老用电户都有享受“煤改电”用电优惠。经查询,“煤改电”用户由政府统一认定,但是无法得知具体后续新用户如何办理。现特向上级部门咨询,新开用电户如何申请或者向哪个部门申请才能认定成为“煤改电”用户,希望能再2024年11月15日-2025年3月15日期间享受到采暖用电政策优惠,望告知,谢谢。 2024-04-30 15:02: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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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网友你好,现就您的留言答复如下:我市清洁取暖试点城市建设(2019-2022年)已经结束,近期暂未安排“电代煤”改造任务。感谢您对发展改革工作的支持和理解。 2024-04-30 16:17: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