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三门峡市差别化污水处理收费
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
三发改价管〔2020〕162号
各县(市、区)发展改革委、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发改局、经济技术开发区经发局、财政局、生态环境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各有关单位:
为认真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视察河南讲话精神,坚持绿色发展新理念和促进生态文明建设,助力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促进全市经济高质量发展。根据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厅、生态环境厅、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立和推行差别化污水处理收费机制的指导意见》(豫发改价管〔2019〕599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水污染治理实际,制定了《三门峡市差别化污水处理收费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三门峡市发展和改革委 三门峡市财政局
三门峡市生态环境局 三门峡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0年6月10日
三门峡市差别化污水处理收费实施方案(试行)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视察河南及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坚持绿色发展新理念,助力和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促进全市经济高质量发展,根据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厅、生态环境厅、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立和推行差别化污水处理收费机制的指导意见》(豫发改价管〔2019〕599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水污染治理实际,特制定我市差别化污水处理收费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原则
(一)指导思想
适应新时代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的新形势、新要求,建立差别化污水处理收费制度,推进水资源保护市场化进程,加快建立能够充分反映市场供求关系和资源稀缺程度、体现生态价值和环境损害成本的资源环境价格机制,促进节能减排和企业转型升级,推动我市环境保护和绿色发展。
(二)基本原则
多污染多付费原则。发挥价格杠杆作用,坚持污染者付费、多污染多付费,建立差别化污水处理收费机制。
激励约束相结合原则。创新资源环境价格机制,坚持保护者节约者收益,提高企业污水预处理和污染物减排的主动性、积极性。
先行先试原则。选择重点区域、重点企业,推进差别化污水处理收费制度,逐步推开。
二、实施范围
差别化污水处理费收费机制,适用于纳入城镇公共管网并由污水处理厂处理的排污企业。污水排放的大户、重点污染企业和产业集聚区应率先推行差别化收费政策。
三、建立机制
依据企业排放的污水主要污染物项目污染程度、环保信用评价级别,按照少排放低污染者少付费、多排放高污染者多付费、激励与约束对等的原则,核定收费标准,建立差别化污水处理费机制。
(一)确定污染物项目,核定主要污染物基准值
企业排向城镇公共管网的污水,必须符合国家、省市和行业以及排放许可证核定的排放标准要求。根据我市工业污水排放情况,原则确定生化需氧量(BOD)、化学需氧量(COD)、悬浮物(SS)、总磷(以P计)、总氮(以N计)等作为重点污染物项目,实施差别收费政策。
根据《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结合我市工业发展、环境治理等因素,确定主要污染物原则参考基准值如下:
污染因子 |
基准参考值(mg/L) |
生化需氧量(BOD) |
150 |
化学需氧量(COD) |
300 |
悬浮物(SS) |
250 |
总磷(以P计) |
5 |
总氮(以N计) |
45 |
(二)建立与排放污染物超基准值幅度相对应的分档累进的差别化收费机制
能够在线监测的企业,实行分档累进收费制度。企业排放主要污染物超基准值的,核定三档收费标准,原则上按每档10%的标准加收;企业排放主要污染物高于基准值30%的,在现行污水处理费标准上加收10%;高于50%的,污水处理费标准加收20%;高于100%的,污水处理费标准加收30%。
企业排放污染物均低于基准值的,核定两档收费标准:排放值均低于30%以上的,在现行污水处理费标准上降低10%;均低于50%以上的,污水处理费标准降低20%。
(三)建立与环保信用评级相结合的差别化收费机制
根据《河南省企事业单位环保信用评价管理办法》(豫环文〔2018〕217号),各地生态环境部门确定的评价结果,同步作为实行差别化污水处理收费机制的重要依据。评价结果为诚信(绿色)级别且得分不低于98分的企业,污水处理费征收标准在以重点污染物为依据确定的征收标准基础上减收10%;评价结果为不良(黑色)级别的企业,污水处理费征收标准在以重点污染物为依据确定的征收标准基础上加收50%;其他级别的企业,按以重点污染物为依据确定的征收标准收费。
四、组织实施
(一)检测和收费
城镇排水主管部门委托的具备资质的监测机构出具的重点污染物检测结果、和生态环境部门出具的重点排污单位水污染物自动监测结果和环保信用评价结果,作为污水处理费征收部门或代征单位执行差别化收费标准的征收依据。
实行在线监测结果的,对超标排放总量进行加价收费,以月为单位计收差别化污水处理费。实行环保信用评价结果的,从评价结果公布之日起追溯执行差别化污水处理费。
差别化污水处理费的资金使用管理,按照国家和省污水处理费有关规定执行。
(二)职责分工
发展改革部门负责制定差别化污水处理费标准。生态环境部门负责提供重点污染物监测数据、环保信用评级结果等工作。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负责差别化污水处理费征收等工作。生态环境部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共同确定当地执行差别化污水处理费政策的具体企业名单,并实行动态管理。市生态环境局每月10日前将上个月已纳入差别化收费名单的排污企业中已实施自动监测的污染物检测结果通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财政部门负责污水处理费管理使用等工作。
各有关单位要加强部门工作配合,不断总结工作经验,完善机制措施,共同推进差别化污水处理收费方案的实施。
(三)加大宣传力度。
各相关部门要加大宣传力度,强化“多污染多付费、少污染少付费”的政策导向,通过多种形式宣传引导社会舆论,增进社会共识,确保此项改革工作平稳运行。
五、执行时间
本方案自2020年8月1日起开始执行。
附件:三门峡市污水排放重点在线监测企业名单
附 件
三门峡市污水排放重点在线监测企业名单
序号 |
行政区划 |
企业名称 |
1 |
义马市 |
河南开祥精细化工有限公司 |
2 |
义马市 |
义马煤业综能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
3 |
义马市 |
河南大有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常村煤矿 |
4 |
义马市 |
河南大有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跃进煤矿 |
5 |
义马市 |
义马瑞能化工有限公司 |
6 |
义马市 |
河南省煤气(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义马气化厂 |
7 |
陕州区 |
河南中原黄金冶炼厂有限责任公司 |
8 |
陕州区 |
三门峡金茂化工有限公司 |
9 |
渑池县 |
华能渑池热电有限责任公司 |
10 |
渑池县 |
河南大有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耿村煤矿 |
11 |
渑池县 |
河南大有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杨村煤矿 |
12 |
产业集聚区 |
三门峡戴卡轮毂制造有限公司 |
13 |
产业集聚区 |
三门峡百家利达果蔬汁有限公司 |
14 |
产业集聚区 |
三门峡缘分果业有限公司陕县分公司 |
15 |
开发区 |
三门峡赛诺维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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