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由贸易试验区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2021年版)》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
令
《自由贸易试验区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2021年版)》已经2021年9月18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第18次委务会议审议通过和商务部审签,并经党中央、国务院同意,现予以发布,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何立峰
商务部部长:王文涛
2021年12月27日
附件:自由贸易试验区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2021年版).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