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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机关 市发展改革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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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  题 三门峡市发展和改革委 关于疏导调整我市居民用管道天然气销售价格的通知
发文字号 三发改价管〔2021〕92号
发布时间 2021-04-25 15:45

三门峡市发展和改革委 关于疏导调整我市居民用管道天然气销售价格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4-25 15:45 来源:市发展改革委 作者:

三门峡市发展和改革委

关于疏导调整我市居民用管道天然气销售价格的通知

                                                 三发改价管〔2021〕92号

三门峡中裕燃气有限公司:

为贯彻河南省发改委《关于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理顺居民用气门站价格的通知>的通知》(豫发改价管﹝2018﹞456号)精神,落实居民天然气价格上下游联动机制,根据4月1日起我省管道天然气门站价格上调5%的幅度,经市政府同意,决定同向疏导我市居民用管道天然气销售价格,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自2021年5月1日起,我市市区居民用管道天然气销售价格根据上游门站气价上调幅度,同向疏导0.09元/立方米。一档气价从2.61元/立方米调整到2.7元/立方米;按照1:1.3的比价关系,二档气价从3.39元/立方米调整到3.51元/立方米。

二、居民用管道天然气分档气量政策不变。

三、执行居民用气价格的非居民用户(学校、养老、福利机构等)、非供暖区域冬季取暖管道天然气优惠政策、低收入群体补助有关政策仍按原规定执行。

四、你公司要严格执行有关价格政策,切实做好宣传解释工作,保障居民生活用天然气的稳定供应。

 

2021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