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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健全涉企收费目录清单制度有关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10-09 11:16 来源:委收费科 作者:

三门峡市发展改革委员会

三门峡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三门峡市财政局

三门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健全涉企收费目录清单制度有关工作的通知

 

市直各有关部门,各县(市、区)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局、财政局、市场监管局:

按照河南省发展改革委、河南省工信厅、河南省财政厅、河南省市场监管局《关于健全涉企收费目录清单制度有关工作的通知》(豫发改收费〔2025〕441号)工作部署,现就健全涉企收费目录清单(以下简称目录清单)制度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快建立市级综合性目录清单

请市直各有关部门建立本部门及下属单位本级所有涉企收费项目的综合性目录清单,包括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涉企保证金、政府定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并明确服务内容、服务标准、收费水平,实现每个部门涉企收费一张目录清单全覆盖,清单之外一律不得收费。按照“先审查、再公示”和“谁公示、谁负责”的原则,各部门在前期梳理基础上进一步对涉企收费项目进行核实、评估,确保收费信息的准确性和合法性,于2025年11月底前通过政府或部门网站完成首次发布(具体格式及填报要求详见附件)。如无涉企收费事项,也需公开发布。

二、建立健全县级目录清单

请各县(市、区)建立涵盖县(市、区)级所有政府部门及下属单位全部收费项目的综合性目录清单,或参照国家和省、市级层面做法,分部门建立综合性目录清单。目录清单在2025年11月底前通过政府或部门网站完成首次发布。

三、切实抓好工作任务落实

市直各有关部门、各县(市、区)要高度重视涉企收费监管工作,将建立健全涉企收费目录清单制度作为规范涉企收费行为、减轻企业负担的重要举措,加大工作力度,强化协同配合,落细落实各项任务要求。市直各有关部门、各县(市、区)要在10月底前,向市发改委、市工信局、财政局、市场监管局报送目录清单建立情况和相关工作进展。

请市直各有关部门在接到通知后5日内报送一名工作联系人,将联系人姓名、联系方式报送市发改委邮箱。

联系人、联系方式、工作邮箱:

市发展改革委:吕志伟   2864581  smxfgwsfk@163.com

市工信局:田岩松  2928460  smxsqyfw@163.com

市财政局:李远   2608914   smxczjsztf@163.com

市市场监管局:张燕 2802236  smxsscjjjk@126.com

附件1:政府部门及下属单位综合性涉企收费目录清单(模板)

        附件2:政府部门及下属单位综合性涉企收费目录清单编制说明

附件1:

××部门及下属单位综合性涉企收费目录清单(模板)

                                                                                                                                                                   咨询及投诉电话:

序号

部门名称 

收费单位名称

单位性质

收费项目

收费性质

服务内容或涉及事项

收费标准

标准制定方式及部门

政策依据

备注

××局

本级

政府部门

××费

行政事业性收费







××局

××中心

事业单位

××费

政府定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



















































































附件2:

政府部门及下属单位综合性涉企收费目录清单编制说明

 

1.部门名称:填写政府部门规范名称。

2.收费单位名称:填写“本级”或下属单位名称。

3.单位性质:填写“政府部门”或“事业单位”“行业协会商会”“企业”等。

4.收费项目:填写服务项目的具体名称,如手续费、课题咨询费、技术服务费、检验费、评估费等。不包括销售商品和房屋租赁收入,不包括仅向个人收费的项目。

5.收费性质:填写“行政事业性收费”或“政府性基金”“涉企保证金”“政府定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市场调节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

6.服务内容或涉及事项:填写收费项目对应提供的服务具体内容或涉及事项(政府性基金填写涉及事项,其他项目填写服务具体内容)。

7.收费标准:政府制定收费标准的项目填写具体收费标准或收费区间,实行市场调节价的收费项目填写具体收费标准或收费标准区间、双方协商确定、参见XX政策文件。

8.标准制定方式及部门:填写“政府制定”或“市场调节价”。其中,政府制定的收费项目需填写制定部门。

9.政策依据:填写收费项目依据的现行有效的有关法律法规、政策性文件名称、文号等,包括收费项目设定依据和收费标准的制定依据(如有)。

10.如本部门收费项目由其他部门或单位执收(例如由税务部门代收),请在备注栏标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