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门峡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规范三门峡市市区供热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
三门峡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规范三门峡市市区供热收费有关问题的
三发改收费〔2021〕291号
三门峡市三联热力有限公司、法电大唐(三门峡)城市供热有限公司: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发改委等部门关于清理规范城镇供水供电供气供暖行业收费促进行业高质量发展意见的通知》(国办函〔2020〕129号)、省发改委《关于做好清理规范城镇供水供电供气供暖行业收费有关事项的通知》(豫发改价管【2021】130号)要求,经报市政府同意,现将我市市区供热收费标准规范如下:
一、取消居民和非居民供热入网费
自2021年3月1日起,取消居民和非居民供热入网费。
二、集中供热价格
(一)单一制热价
自2021年冬季采暖季开始,居民用户一个采暖期的采暖价格为19元/平方米(折合0.158元/平方米·日),按建筑面积的90%计算。非居民用户一个采暖期的采暖价格为32元/平方米(折合0.267元/平方米·日),按建筑面积计算。
(二)两部制热价
自2021年冬季采暖季开始,居民用户基本热价为5.7元/平方米,按建筑面积的90%计算,计量热价为:0.1079元/千瓦时。
公司要做好宣传解释工作,提高居民节能意识。如用户要求取消计量收费,公司可在计量前与用户签订协议,按面积收取。
三、使用集中供热的低保户的补贴政策
对使用集中供热的低保户实行财政补贴。对民政部门确认的城市低保户实行采暖费财政补贴,一个采暖期每户补贴300元。
自本通知执行之日起之前有关供热收费的文件即行废止。
2021年9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