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发改委中秋国庆廉洁过节工作提示
市发改委中秋国庆廉洁过节工作提示
机关各科室、委属各单位:
中秋、国庆“双节”将至,又正值换届重要节点,“四风”问题易发多发,根据驻市发改委纪检监察组通知要求,市纪委监委将聚焦“十个严禁”,从严正风肃纪。为营造风清气正节日氛围,确保单位党员干部职工安全、廉洁、文明过节,提出如下具体要求:
1、节日期间,党组(党委)要认真履行主体责任,特别是“一把手”和领导班子成员,要发挥“头雁效应”,采取具体举措,对干部职工早要求、多提醒,管好关键人,管到关键处,管在关键时,从严抓好本单位本系统作风建设,不折不扣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形成令行禁止的良好氛围,真正做到预防、纠治和杜绝“节日病”。
2、领导班子率先垂范,认真落实关于纠治“四风”树新风的要求,组织全体党员干部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严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治“四风”、制止餐饮浪费等系列重要论述和批示指示精神,以及9月14日省纪委公开曝光的5起、9月15日央视新闻联播播放的10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通报,加强警示教育,强化思想自觉,倡导新风正气。
3、认真落实节日期间值班、防疫、安全等各项工作要求,严格执行相关工作规定,做到有令必行、有禁必止。市纪委监委相关室和驻市发改委纪检监察组将于节前、节中、节后进行明察暗访,对发生顶风违纪的单位和个人,严肃追究两个责任和领导责任,持续释放正风肃纪强烈信号。
4、认真贯彻落实“廉洁”过双节要求,机关党委于9月22日、10月8日要上报本单位过双节情况。
附“十个严禁”:
1.严禁违规公款购买赠送月饼、烟酒及其它土特产等节礼;
2.严禁违规收送礼品、礼金和各种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商业预付卡、电子红包等;
3.严禁违规发放津补贴;
4.严禁“吃公函”“不吃公款吃老板”“不吃本级吃下级”“虚购凭证违规吃”以及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宴请,出入私人会所、到隐蔽场所违规吃喝等;
5.严禁违反换届纪律,拉票贿选、请客送礼、迎来送往;
6.严禁私车公养、违规使用公车和管理服务对象的车辆或变相借用、租用车辆;
7.严禁公款旅游或违规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安排的旅游活动;
8.严禁违规操办婚丧喜庆等事宜;
9.严禁用公款为回乡探亲、参观旅游的领导干部提供旅游、餐饮、住宿等接待;
10.严禁承担疫情防控、防汛救灾灾后重建等任务的人员擅离职守、失职渎职,推诿扯皮、贻误工作,以及出现漏报瞒报谎报迟报重要情况等履责不力、作风不实的问题。
市发改委机关党委
2021年9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