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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门峡市人民政府重点项目建设办公室 关于做好2018年一季度全市重点项目 建设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1-30 00:00 查阅次数:520 来源:发改委 作者:三门峡市重点办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市直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好市委经济金融工作会议精神,做好一季度全市重点项目建设工作,实现全年目标任务开好局、起好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目标任务

       一季度要确保实现省、市重点项目完成年度计划投资30%以上,计划新开工项目开工率达到30%以上,联审联批完成全年任务的50%以上。各地、各部门要围绕上述目标,分解落实工作责任,将目标任务落实到具体项目、各工作环节、各责任人员。

  二、主要工作

    (一)抓紧做好重点项目的启动实施。要立足于抢先抓早,把促在建、促开工作为一季度工作的首要任务。各地各有关部门要组织、督促项目建设单位在严格落实环保防治措施的前提下,科学组织重点项目建设。积极落实在建项目建设条件,完善保障措施,优化项目建设环境,争取完成更多的实物量和投资量。要对新开工的项目逐个进行梳理统筹,督促各有关方面全力加快审批进度,加强土地、资金、配套设施等供应保障,尽早开工建设。要常态化组织开展重大项目集中开工活动,确保开工质量和效果。

    (二)迅速铺开联审联批工作。要把省、市重点项目全部纳入联审联批范围,逐个项目核实前期手续办理进度,特别要抓好计划一季度计划开工项目前期手续的催办,确保项目如期开工建设。要进一步贯彻好“放管服”改革要求,进一步简化和规范投资项目审批流程,进一步优化联审联批机制,创新举措,压缩环节、减少时间,提升审批效率。要加强对项目单位的指导,帮助其熟悉手续办理程序,掌握办理要件,统筹手续办理节点,提高工作效果。

    (三)加强建设要素保障力度。要积极解决重点项目资金需求,各地要调整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加强政府债务管理,积极创新融资方式,拓宽重点项目融资渠道,加大对重点项目的支持力度。要组织好重点项目与金融机构的推介对接,常态化组织银企对接活动,要加强跟踪协调,确保对接效果。要认真摸排项目用地需求,及时保障建设用地指标,着力加快土地组卷报批进度,加强占补平衡指标协调,妥善处理好征地拆迁和补偿安置问题,确保项目顺利建设。要抓好公共配套设施建设,根据项目建设工期需要,及时保障好水、电、气、暖、道路、污水垃圾处理等配套设施,为项目开工、建设、投产创造条件。

    (四)全面开展服务督导。要坚持重点项目督导协调制度,各级重点项目协调服务人员要经常深入项目建设一线,掌握项目建设进度,及时协调化解矛盾与问题,要确保实现一季度对省、市重点项目现场督导协调全覆盖。要做好重大关键项目、重大难题的持续督导协调,以点带面推动重点项目取得全面成效。落实好《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实施综合监管办法》,统筹做好投资项目事中事后监管工作。持续深入开展重大项目稽察工作,突出问题导向,强化问题整改,切实履行好事中事后监管责任。

     (五)做好春节前后施工组织。要做好春节期间施工组织,确保重大关键项目、控制性工程节日期间不间断施工。春节过后,要立即全面开展“促复工、掀高潮”活动,督促在建项目单位组织施工人员返岗,加大人力、物力、财力投入,迅速全面掀起建设高潮。同时,各地要认真落实12部委关于切实做好2018年春节前治欠保支工作的通知精神,加大重点项目领域欠薪风险隐患排查工作力度,确保不因欠薪问题引发群体性事件和极端事件,切实保障好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

      三、工作要求

      重点项目建设事关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各地各有关单位一定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积极落实本地区、本行业2018年重点项目各项目标任务。要按照重点项目建设目标责任制的要求,层层细化分解建设责任,及时落实分包领导责任制,明确建设进度节点,制定推进工作方案,抓好动员部署,狠抓协调服务,强化督导考核,确保各项工作早安排、早推动、早见效,力促项目早开工、早建设、早投产,力争实现一季度全市重点项目建设“开门红”,为实现全市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做出新贡献。市重点项目办将组织一季度重点项目建设开展情况的督导和检查活动,及时通报各方面工作开展情况。

 

 

2018年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