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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卢氏至洛南(豫陕省界)高速公路 项目法人变更的批复

发布时间:2021-05-25 17:56 查阅次数:243 来源: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作者:

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卢氏至洛南(豫陕省界)高速公路

项目法人变更的批复

三门峡市发展改革委

《关于呈报卢氏至洛南(豫陕省界)高速公路项目法人变更的请示》(三发改基础〔2021〕105号)收悉。依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操作流程的通知》(豫政办明电〔201762号)等相关文件,经研究,同意将卢氏至洛南(豫陕省界)高速公路项目法人变更为河南省卢华高速公路有限公司,由河南省交通运输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中铁大桥局集团有限公司、中交第四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中交一公局集团有限公司、中交路桥建设有限公司、河南省交通规划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中交第一公路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分别出资51.01%12%11.04%14.41%11.04%0.25%0.25%共同组建。

 

 

 

2021年5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