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卢氏至洛南(豫陕省界)高速公路 项目法人变更的批复
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卢氏至洛南(豫陕省界)高速公路
项目法人变更的批复
三门峡市发展改革委:
《关于呈报卢氏至洛南(豫陕省界)高速公路项目法人变更的请示》(三发改基础〔2021〕105号)收悉。依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操作流程的通知》(豫政办明电〔2017〕62号)等相关文件,经研究,同意将卢氏至洛南(豫陕省界)高速公路项目法人变更为河南省卢华高速公路有限公司,由河南省交通运输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中铁大桥局集团有限公司、中交第四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中交一公局集团有限公司、中交路桥建设有限公司、河南省交通规划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中交第一公路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分别出资51.01%、12%、11.04%、14.41%、11.04%、0.25%、0.25%共同组建。
2021年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