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门峡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三门峡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黄河一级支流入黄口生态修复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三门峡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发改局:
你局报送的《关于呈报三门峡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黄河一级支流入黄口生态修复项目项目建议书的请示》(三示发改〔2021〕26号)及相关附件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建设必要性
该项目是我市实施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战略的重点工程,项目的实施可对入黄水体进行净化、减缓沿黄水土流失、丰富区域生物多样性、维持黄河水域生态平衡,带动区域协调发展,项目建设是必要的。
二、项目名称
三门峡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黄河一级支流入黄口生态修复项目。
三、建设单位
三门峡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国土建设环保局。
四、建设地址
三门峡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北部,黄河一级支流弘农涧河、好阳河、淄阳河入黄口区域。
五、建设规模及内容
项目总面积10800亩,主要包含弘农涧河、好阳河、淄阳河三大区域的清障除杂工程、基底修复工程、水质净化工程、河湖缓冲带生态保护修复工程、生态护坡工程、辅助及配套设施工程等。
六、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项目建设总投资约为71261.89万元,由示范区财政自筹。
七、建设工期
项目建设工期5年。
请严格按照项目建设基本程序,切实做好项目实施前的各项前期准备工作,积极落实各项外部建设条件,抓紧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和招标初步方案,报我委审批。
2021年1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