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重大建设项目>文章详情
失效时间
发文机关 三门峡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成文日期
标  题 关于河南三门峡陕州石堆110千伏 输变电工程核准的批复
发文字号 三发改能源〔2022〕158号
发布时间 2022-05-09 10:48

关于河南三门峡陕州石堆110千伏 输变电工程核准的批复

发布时间:2022-05-09 10:48 来源:三门峡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作者:

关于河南三门峡陕州石堆110千伏输变电工程核准的批复

三发改能源〔2022〕158号 

国网三门峡供电公司:

你单位呈报《国网三门峡供电公司关于河南三门峡陕州石堆110千伏输变电工程项目核准的请示》(三电〔2022〕3号)及相关附件收悉。经研究,现就该项目核准事项批复如下:

一、为满足三门峡陕州区产业集聚区新增负荷用电需求,提高该区域供电能力和供电可靠性,同意建设河南三门峡陕州石堆110千伏输变电工程。

二、本项目位于陕州区产业集聚区,鸿腾东路与规划的宽坪路交叉口东北角。

三、本项目远期规划建设主变3×50兆伏安,110千伏出线6回,10千伏出线30回。本期建设主变1×50兆伏安,110千伏出线3回,10千伏出线10回,新建110千伏线路9.75千米。

    四、项目动态总投资4134万元,资本金为1033.50万元,约占总投资25%,由省电力公司自有资金出资,其余资金由银行贷款解决。

五、在本项目工程建设中要坚持集约高效原则,积极采用节能、降耗、节水、环保的先进技术和设备产品,确保各项节能环保措施落实到位。

六、请项目单位在工程建设和设备采购中严格执行《招投标法》的有关规定,降低工程造价,节约资金。

七、如需对本核准文件所规定的有关内容进行调整,请项目单位按有关规定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我委提出调整申请,我委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出具书面确认意见或者重新办理核准手续。

八、请项目单位根据本核准文件,办理城乡规划、环境保护、土地使用、资源利用、安全生产等相关手续。

九、本核准文件有效期为2年,自发布之日计算。如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项目单位应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届满30日前向我委申请延期。项目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也未申请延期的,或虽提出延期申请但未获批准的,本核准文件自动失效。

 


2022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