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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机关 能源局
成文日期
标  题 关于陕州区汇华250MW集中式风电项目一期100MW项目核准的批复
发文字号 三发改能源〔2023〕132号
发布时间 2023-04-14 16:33

关于陕州区汇华250MW集中式风电项目一期100MW项目核准的批复

发布时间:2023-04-14 16:33 来源:能源局 作者:

关于陕州区汇华250MW集中式风电项目一期100MW项目核准的批复

 三发改能源〔2023〕132号


三门峡陕峡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公司报来的《关于申请陕州区汇华250MW集中式风电项目一期100MW核准的请示》(陕峡新能源〔2023〕2)及有关材料收悉。已委托第三方机构聘请相关专家评审根据评审结果,经研究,现就该项目核准事项批复如下:

一、为了充分利用三门峡市风能资源,改善能源结构,提高清洁能源比重,保护环境,促进当地经济社会发展,同意建设陕州区汇华250MW集中式风电项目一期100MW项目,项目单位为三门峡陕峡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二、项目建设地点为陕州区宫前乡、店子乡境内。

三、项目建设规模为100MW,配套建设1座110kV升压站。

四、本工程动态总投资64405.88万元,静态总投资63173.71万元,单位态投资6440.59元/kW单位静态投资6317.37元/kW,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

五、项目单位要进一步优化工程设计,选用节能设备,加强节能管理,项目投产后,各项能耗指标应符合设计要求,项目单位要严格按照环保部门审批意见建设和运行。

六、请项目单位按照有关规定做好招标有关工作。

七、核准项目的相关附件分别是《三门峡市陕州区自然资源局关于陕州区汇华250MW集中式风电项目一期100MW项目用地预审与规划选址意见》(三陕自然2023〕23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用字第411203202300001号等。

八、如需对本项目核准文件所规定的有关内容进行调整,请按照《政府核准投资项目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我委提出调整申请,我委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出具书面确认意见或者重新办理核准手续。

九、项目接入系统由国网河南省电力公司负责同步建设,工程建成后其发电量全额上网销售,上网电价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十、请三门峡陕峡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根据本核准文件,办理规划许可、土利使用、资源利用、安全生产等相关手续。

十一、本核准文件有效期限2年,自发布之日起计算。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的,应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届满30日前向我委申请延期。项目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也未申请延期的,或虽提出延期申请但未获批准的,本核准文件自动失效。

 

2023410

附件:

项目招标方案核准意见

 


招标范围

招标组织形式

招标方式

不采用招标方式

全部

招标

部分

招标

自行

招标

委托

招标

公开

招标

邀请

招标

勘察





设计





施工





监理





设备





重要

材料





其他








审批部门核准意见说明:

请按照招标方案组织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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