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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市八届人大一次会议第237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3-06-23 10:48 查阅次数:0 来源:市发展改革委 作者:

对市届人大次会议第237号建议的答复

 

 李中超等11名人大代表:

  您们提出的关于“企业用能指标,促进高质量发展”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用能或用煤指标。该指标主要分为两个方面,一是用于目标考核,目前全省目标考核方式已由年度考核改为年度评价、中期评估、五年考核,对于各县(市、区)和企业的能耗目标任务,也改为建议目标;二是用于项目上马,根据《河南省“两高”项目管理目录(2023年修订)(豫发改环资[2023]38号)和国家、省有关遏制“两高”项目盲目发展的有关政策要求,对于新上涉煤项目,在项目节能评估审查时,需要煤炭减量或等量替代,为加快推进符合我市实际的优质项目上马,我市通过全市范围内寻找替代指标,最大程度的满足了项目审批要求,新凌铅业“退城入园”等一批重点项目顺利实施。

二、关于指标运用。2022年7月以前,煤炭消费减量替代指标由全市统筹分配,且具有时效性,每五年“规划”一个周期,即“十三五”的指标在“十四五”自动清零。如:为保障义马市部分重点项目复工复产,我们在“十三五”预留了观音堂跃进电厂等企业关停产生的煤炭替代指标,但由于义马市复产项目进展缓慢,该指标(20万吨左右)目前已经作废。2022年7月之后,根据用能权交易相关规定,今后上马“两高”能源消费量、煤炭消费量需要进行购买,全市已不再分配指标。

三、在今后工作中,我们将继续加强对全市重点产业、重点项目的支持力度,通过业务指导、政策争取、加快手续办理等多个方面,加快实施优质项目、积极推进大型项目复工复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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