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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市八届人大三次会议第107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4-07-01 09:47 来源:能源局 作者:

对市八届人大次会议第107建议的答复

 

尊敬的李青波等各位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支持卢氏县建设天然气管道工程的建议”已收悉。感谢各位代表对我市经济建设的关注。针对提案内容,现答复如下:

卢氏县时我市唯一不通管道天然气的县,我委一直高度关注卢氏天然气管道项目建设,多次赴省发改委对接,目前三门峡至卢氏天然气管道项目已列入省天然气管网规划,卢氏县政府已与卢氏珑川天然气管道有限公司签订投资协议并委托该公司建设运营三卢线,全长115km,设计压力为6.3MPa,管径508mm,线路经示范区大王镇、阳店镇、灵宝川口、寺河乡、苏村乡、卢氏官道口镇、杜关镇、东明镇、城关镇等,连接卢氏中石油昆仑天然气有限公司。为保障卢氏县管道与主干线三门峡段贯通我委积极协调沿线相关单位,经征求示范区、灵宝市发改委意见后研究决定,同意开展项目前期工作。

该拟建项目属核准投资项目,符合国家、省、市相关产业政策,下一步我委将继续时刻关注项目进展情况,积极协调项目推进中存在的问题,待企业完成前期手续办理后,及时对该项目进行评审,取得相关专家意见后实施项目核准,推动项目尽快开工建设,确保卢氏早日用上优质天然气资源。

非常感谢各位人大代表在百忙之中关心我市的能源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