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市八届人大三次会议第115号建议的答复
对市八届人大三次会议第115号建议的答复
尊敬的李青波、吕海波、莫俊超、孙云霞、吴彦明代表:
您们提出的关于“修改或废止卢氏县生态功能区产业准入负面清单”的建议收悉。经与市自然资源规划局沟通,现答复如下:
经与省发展改革委沟通,由于2019年机构改革后,落实主体功能区战略和制度的职能职责及相关编制、人员已由省发展改革委移交给省自然资源厅。近年来,市发展改革委、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多次与省发展改革委、省自然资源厅对接重点生态功能区产业准入负面清单修订工作,积极向主要领导、业务处室进行专题汇报,重点围绕生态功能区产业准入负面清单对我市卢氏县产业发展的制约影响,以及外省关于修改或者废止生态功能区产业准入负面清单的有关做法,提出了我市卢氏县关于调整优化生态功能区的诉求建议。
市自然资源规划局高度重视卢氏县生态功能区产业准入负面清单优化调整工作,在指导卢氏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工作的过程中,坚持“市县联动”模式,先后召开10余次市县联动座谈会及20余次技术对接会,多次到卢氏县进行督促指导,并进行调研座谈、专题对接和征求意见,指导其完成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方案及主体功能区规划优化完善成果。2023年2月22日,河南省自然资源厅组织了《河南省卢氏县主体功能区深化专题》评审会,对卢氏县主体功能区优化完善进行专家研究论证,优化完善后的主体功能区规划已在上报的卢氏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方案中进行了落实。
市发展改革委积极配合卢氏县生态功能区产业准入负面清单优化调整工作,在重点项目建设推进中多次实地核查、对接争取。2024年3月6日,市发展改革委主要领导带领企业负责人在全省工业重大项目调度会与省相关厅局进行沟通协调,省自然资源厅表示对于卢氏县生态功能区调整事宜正在征求自然资源部答复,待国家层面明确后,各部门将按职责做好相关工作。
下一步我们将积极与省发展改革委、省自然资源厅做好沟通衔接工作,争取省级相关部门具体政策支持,待上级相关政策出台后,加快推进卢氏县生态功能区产业准入负面清单废止或修订工作,为卢氏县产业发展提供有力的政策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