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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市政协八届二次会议第80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4-06-20 09:34 来源:就业科 作者:

政协次会议第80号提案的答复

 

徐红梅、潘明委员:

  提出的关于“丰富消费业态,做大做强夜经济”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夜经济是经济发展的重要补充,是日间消费的有效延伸。近年来,市发展改革委作为宏观政策研究部门,按照国家、省相关部门工作部署,认真研究夜经济工作,积极推动夜经济发展。2020年9月,经三门峡市政府同意,我委印发了《三门峡市关于促进夜经济发展的实施意见》(三发改就业〔2020〕293号),对全市夜经济发展进行整体安排布局。《实施意见》坚持“政府引导、市场主导、因地制宜、示范引领”的原则,依托各地特色资源优势,以社区、城镇为重点,通过完善服务设施、优化夜间营商环境,培育一批以观光休闲、文化体验、体育健身、特色餐饮、时尚购物为主题,夜食、夜购、夜游、夜健、夜娱等多业态并举和辐射带动能力强的夜间消费聚集示范区,进一步提升夜经济对全市消费增长的拉动作用,推动我市夜经济繁荣健康发展。我委积极与商务、文旅、市场监管、城市管理等行业部门沟通协调,督促其认真落实《实施意见》各项任务,积极推动我市夜间经济发展壮大。

为积极发展夜间消费,加快推进新消费场景创建,打造一批具有河南特色的夜经济品牌2024年4月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联合省财政厅先后印发了《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河南省省级夜经济集聚区认定和奖励办法〉的通知》(豫发改就业〔2024〕154号)、《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河南省财政厅办公室关于开展首批河南省省级夜经济集聚区申报工作的通知》(豫发改办就业〔2024〕31号)文件,为繁荣活跃消费市场,打造一批运营管理统一规范,集夜购、夜食、夜游、夜健、夜赛、夜娱、夜宿、夜展、夜读等多业态集聚的场所,根据省文件精神,市发展改革委联合市财政局积极指导各县(市、区)发展改革部门、财政部门开展首批河南省省级夜经济集聚区申报工作。经对各县(市、区)发展改革部门、财政部门相关申报材料进行初步审核筛选出陕州地坑院景区、三门峡中流砥柱景区(角古东特色小镇)、灵宝市函谷关历史文化遗产区、灵宝市桃林夜经济美食商业街、“活力夜卢氏”商业街、卢敖美食夜市街等六个符合申报条件的夜经济集聚区申报省级夜经济集聚区。目前申报资料已经报至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省财政厅相关处室,等待评审。

    下一步,我市将持续增加消费模式,拉长消费时间,充分发挥夜经济激发城市活力、推动消费升级、促进经济增长的重要作用。一是围绕城市发展核心板块,持续改造提升和平路、黄河路、虢国路等城市核心商圈及特色商业街区,围绕发展潮流夜市、文创集市、微演艺、沉浸式夜游等多种夜间消费新模式、新业态,营造多元化的夜间消费场景。二是推动“商旅文体”融合发展,围绕夜购物、夜餐饮、夜休闲、夜旅游、夜健身等多种夜经济业态,高水平打造沿黄夜游、古渡夜游、大坝夜游、地坑院夜游等夜消费场景和线路。将城市地域文化特色融入夜经济,提升其文化内涵,推出“购物+休闲”“社交+健康”“餐饮+文化”等不同业态融合的体验式、娱乐式、互动式、沉浸式消费场景,突出特色化、多样性,充分展现夜经济的独特魅力,给城市带来新的消费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