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门峡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学习贯彻《国有粮油仓储物流设施保护办法》
发布时间:2024-12-27 15:32
来源:委储备管理科
作者:
三门峡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学习贯彻《国有粮油仓储物流设施保护办法》

12月26日下午,市发改委组织召开《国有粮油仓储物流设施保护办法》(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40号)宣传贯彻会,我委相关科室和各县(市、区)粮食和物资储备部门30余人参加集中学习。

会议对《国有粮油仓储物流设施保护办法》和《河南省国有粮油仓储物流设施保护办法实施细则》重点章节进行了宣讲。通过学习,明确了国有粮油仓储物流设施保护办法及有关规定,为国有粮油仓储物流设施的保护、监管、拆迁、报废、问责等具体规定提供了依据,对规范国有粮油仓储物流设施保护行为,确保我市粮食安全奠定了基础。
2024年1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