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门峡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行政规范性文件库 (试行版)
索 引 号
失效时间
发文机关 市发展改革委
成文日期
标  题 三门峡市发展和改革委 关于疏导调整我市居民用管道天然气销售价格的通知
发文字号 三发改价管〔2021〕92号
发布时间 2021-04-25

三门峡市发展和改革委 关于疏导调整我市居民用管道天然气销售价格的通知

三门峡市发展和改革委

关于疏导调整我市居民用管道天然气销售价格的通知

                                                 三发改价管〔2021〕92号

三门峡中裕燃气有限公司:

为贯彻河南省发改委《关于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理顺居民用气门站价格的通知>的通知》(豫发改价管﹝2018﹞456号)精神,落实居民天然气价格上下游联动机制,根据4月1日起我省管道天然气门站价格上调5%的幅度,经市政府同意,决定同向疏导我市居民用管道天然气销售价格,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自2021年5月1日起,我市市区居民用管道天然气销售价格根据上游门站气价上调幅度,同向疏导0.09元/立方米。一档气价从2.61元/立方米调整到2.7元/立方米;按照1:1.3的比价关系,二档气价从3.39元/立方米调整到3.51元/立方米。

二、居民用管道天然气分档气量政策不变。

三、执行居民用气价格的非居民用户(学校、养老、福利机构等)、非供暖区域冬季取暖管道天然气优惠政策、低收入群体补助有关政策仍按原规定执行。

四、你公司要严格执行有关价格政策,切实做好宣传解释工作,保障居民生活用天然气的稳定供应。

 

2021年4月23日


为进一步了解掌握社会公众对政策执行效果的反馈与评价,请您对该政策的制定及执行提出宝贵的意见或建议。填写前,请先点击登录提交按钮,进入相应页面后再填写。之后我们将及时收集并分析,共同助力政策不断完善。

* 姓名
* 联系方式
* 建议内容
* 验证码
提交